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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企业工商变更知识大全

发表于:[2024-9-21] 来源:http://www.baidu.com/

申【shēn】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【tí】交变更材料,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《企【qǐ】业迁移通知【zhī】书》;。1.企【qǐ】业名称变【biàn】更,企业变更名称的,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【jué】定作【zuò】出之日【rì】起30日内申【shēn】请变更登记。2.企业住所变【biàn】更【gèng】,企业变更【gèng】住所的,应当在迁入新住所【suǒ】前申【shēn】请变更【gèng】登记,并提交新住【zhù】所使用证【zhèng】明。3.企业法人变更【gèng】登【dēng】记【jì】,企业变更法定【dìng】代【dài】表人的,应【yīng】当自变更决议【yì】或者决定作出【chū】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【biàn】更登记【jì】。6.企【qǐ】业类型【xíng】变更登记,企业变更类型的,应当按照【zhào】拟【nǐ】变更的公司类【lèi】型【xíng】的设立条件【jiàn】,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【biàn】更【gèng】登记,并提【tí】交有关文【wén】件。


  一、什么是工商变更?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【mín】共和国【guó】公司法》规定,注册公【gōng】司时【shí】需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【lǐ】机关【guān】申请【qǐng】设立登记,完成整个【gè】注册流程。

  公司注册登记项目包括: 公司名称【chēng】、法定【dìng】代表人姓名、注【zhù】册资【zī】本、地【dì】址、公司【sī】类型、经【jīng】营范围、营业期【qī】限等【děng】。

  工商【shāng】变更指的是一切信息登记完毕【bì】后,未经变更【gèng】许可【kě】,不【bú】得【dé】擅【shàn】自更【gèng】改原本的信息,经营【yíng】期间【jiān】有信息变动的可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【gèng】登记。

  二、工商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?

  1、《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》;

  2、新住【zhù】所使【shǐ】用证【zhèng】明 ( 产权【quán】证或房屋【wū】出租许可证复印件;租赁住【zhù】所的同时【shí】提交租赁协议复【fù】印件) ;

  3、股东会决议及章【zhāng】程修【xiū】正案或【huò】董事签字; ①决议事项; 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; ③股东盖章、签字【zì】 ( 自【zì】然人 ) ;

  4、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;

  5、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
  6、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的步骤:

  (1)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【jī】关【guān】提交变【biàn】更材料,拟迁入地的登记机【jī】关初审合格后出【chū】具《企业迁【qiān】移【yí】通知【zhī】书》;

  (2)企【qǐ】业将《企【qǐ】业迁移通知书》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;迁出地登【dēng】记【jì】机关将登记【jì】档案采【cǎi】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【qiān】入地登记机关【guān】;

  (3)企业到【dào】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【gèng】登记,领取【qǔ】新【xīn】的【de】《营业执【zhí】照【zhào】》。公司变【biàn】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【xiū】改的【de】 ( 住所、经营范围除外 ),应提交修改后的【de】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【xiū】正案一式【shì】两份;

  7、税务跨管辖地迁移的,需到原税务管辖办理迁出手续;

  三、工商变更流程:

  第一步:先提交相关申请报告

  第二步:备齐公司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、工作证及身份证复印件

  第三步:提供带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

  以上资【zī】料准备【bèi】齐全,即可到相关部门进行【háng】信【xìn】息变【biàn】更。总的来说,根据《公司【sī】法【fǎ】》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【biàn】更决议【yì】,涉及章程【chéng】变更的【de】都【dōu】应当进【jìn】行公司章程的修改。

  四、工商变更具体可变更的内容如下:

  1.企【qǐ】业【yè】名称变更【gèng】:企业变【biàn】更名称【chēng】的【de】,应当自变更决【jué】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【biàn】更登记。

  2.企业住【zhù】所【suǒ】变【biàn】更:企业变更住所的【de】,应当在迁入新住【zhù】所前申请变更登记,并提交【jiāo】新住所使用【yòng】证【zhèng】明。

  3.企【qǐ】业法人【rén】变更登记:企业变更法定代表【biǎo】人的,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【zuò】出之日【rì】起30日内申【shēn】请变更登记【jì】。

  4.企业注册资本变更登【dēng】记:企业【yè】变更【gèng】注册资本的,应当【dāng】提交依法设【shè】立的验【yàn】资机构出具的验资【zī】证明。

  5.公【gōng】司经【jīng】营范围变更登记【jì】:公司【sī】变更【gèng】经【jīng】营范围的,应当自变更【gèng】决议【yì】或【huò】者【zhě】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【rì】内申请变更【gèng】登记;变更经营范围【wéi】涉及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【guī】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【de】项目的,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【zhī】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【jì】。

  6.企业【yè】类型变更登【dēng】记:企业【yè】变更类型的【de】,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【gōng】司类【lèi】型的设立条【tiáo】件,在【zài】规定的【de】期限内向企业登记【jì】机【jī】关申请变更登记,并提交有关文件【jiàn】。

  7.股东和股【gǔ】权【quán】变更登记:有【yǒu】限责任公司【sī】股东转让【ràng】股权【quán】的,应当【dāng】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【qǐng】变更【gèng】登记,并应【yīng】当提交新股东【dōng】的主体资格【gé】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。

  8.企业合【hé】并【bìng】、分【fèn】立【lì】变【biàn】更登【dēng】记:因合并、分立而存续【xù】的企业,其登记事项发生【shēng】变化【huà】的,应当申请变【biàn】更登记;因合并、分立而解散的公司,应当申请注销【xiāo】登记;因【yīn】合并【bìng】、分立而【ér】新设立的企业【yè】,应【yīng】当申请设立登记。公司合并、分立的【de】,应当自【zì】公告【gào】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,提交【jiāo】合并协议和合并【bìng】、分【fèn】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【gōng】司在【zài】报纸上登【dēng】载公司合并、分立公告的有关证【zhèng】明和债务。

  以上为工商变更的相关知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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